民政事业类知识问答
发布时间:2024-08-27 08:33 信息来源: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问:请问姜堰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?补贴标准是多少?

答:1.补贴条件

具有姜堰区户籍,且在姜堰区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,均可自愿申请对居家环境实施适老化改造,所改造的房屋,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,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。

2.补贴标准

每个家庭申请最高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,其中: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城乡低保对象、低收入家庭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老年人,按每户改造总费用的100%予以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;家庭成员中有年满80周岁老年人,按每户改造总费用的80%予以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4000元;家庭成员中有年满60周岁老年人,按每户改造总费用的60%予以补贴,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。